枣庄市妇联举办学习宣贯《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专题辅导讲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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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2026-08-21 15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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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学习贯彻《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精神,推动全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,实现维权服务精准落地,8月21日上午,枣庄市妇联举办全市学习宣贯《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专题辅导讲座。市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、一级调研员龙晓华主持并讲话。市委社会工作部等17个市直部门(单位)分管负责同志,市直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妇联(妇委会)主席(主任),各区(市)、枣庄高新区妇联班子成员,镇(街)妇联主席,市妇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共200人参加。 活动邀请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明敏作专题讲座。讲座从立法背景、核心条款、修订亮点、实操路径以及典型案例等维度,结合婚姻家庭、劳动就业、人身安全、财产权益等重点领域问题,以及《条例》有关单位的职责任务,进行了全方位、深层次的系统解读。同时,就基层维权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分析解答,帮助参训学员精准知晓新规内容、熟练掌握维权工作方法,切实提升基层妇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、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业履职能力,为后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贯、精准开展妇女维权服务筑牢专业基础。 龙晓华强调,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化学用贯通。学习宣传贯彻《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,全体妇联干部、基层巾帼力量要主动学法、精准懂法、熟练用法,精准落实条例各项规定。要强化协同联动,凝聚共治合力。发挥妇联“联”字优势,完善部门联防联动维权工作机制,健全矛盾排查、纠纷调解、法律援助、帮扶救助全链条维权服务体系,把条例各项规定转化为维护妇女权益的治理效能。要广泛宣传普及,营造维权氛围。将条例宣贯与巾帼普法基层行和“三学三百”等工作深度融合、一体推进,推动法规知识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家庭,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、关爱妇女、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氛围。
下一步,市妇联将持续推进《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学习宣贯工作走深走实,依托“巾帼普法基层行”活动载体,充分发挥“法律明白人”、巾帼维权志愿者等队伍作用,面向妇女姐妹开展“三学三百”活动,不断提升妇女群众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,筑牢妇女权益保障法治防线,为建设法治枣庄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巾帼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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